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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北京市教育工会先进教职工小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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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在院党委领导下,贯彻落实党对工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上级工会的指示、决定等。2.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》和《中国工会章程》的要求,落实工会维护、建设、参与、教育四项基本职能。3.负责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和会务工作,教代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。4.开展丰富多彩、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,丰富教职工的文化生活。5.关心职工生活,做好慰问、困难补助、福利发放等工作。6.制定工会工作计划,做好年终总结,草拟有关文件。7.收好、管好、用好工会的经费,管理好工会财产。8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